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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你瞧不起你康叔是吧?”
葛康有些生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知道够不够,您就收着吧”
说着兰兰那掏出的钱给他。
他硬是不收“你再这样,我可不高兴了啊”
他很严肃。
“好,就按康叔说的,医药费我就省下了,谢谢你”
“不客气,我还得谢谢你送的那兔子”
“呵呵,你别这么说”
“对了——这大根还没醒,怎么回去啊?乡亲们都走了”
“我背回去吧”
“你,行不行啊?要不然等他醒了再走吧”
“我行的,家里还有孩子”
“哦,好吧,我帮你把他扶上肩”
“好”
葛康把大根扶到了她肩上,“这个包裹我帮你拿”
“诶”
兰兰看,自己背着大根已经够重了,还有一个沉沉的包裹,所以她没有拒绝葛康的好意。
兰兰背着她,她的双手放在他的屁股下去,有东西顶在她的背上,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顶在她背上之物是不是跟小根一模一样?想到这,她有些脸红。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大根的体重还是挺重。
兰兰咬着牙,站起来了身,艰难地往前走着。
“孩子,你行不行?”
“行,没问题”
“你还真坚强,要不是我年纪大了,我肯定帮你背”
“没事,康叔我行的”
兰兰硬撑着,此时大根的身体重重地压在她身上,他在她脖劲之间呼出男子之气,这让她有一种踏实感。
没错,他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她不再急得像没见着他时的那种如热锅上的蚂蚁。
终于到家了,兰兰把他背到他自己的房里,两个人一起把他扶到他的床上。
葛康放下包裹,“孩子,那我先回去了”
“好的,康叔,您慢走,谢谢您”
“不用,我走了,你不用送我,照顾好他”
“好的,您路上小心”
“嗯”
葛康走了。
帮她照看孩子的隔壁大婶,见她回来了,跑过来问“大根怎么样了?”
“没事,毒血已经清除了,也上了药,兴许睡一觉就好了”
“那就好,那我走了,如果还需要帮忙的话再叫我”
“好的,谢谢你,婶子——等等”
说着兰兰到大堂装了一包花生给她“大婶,您拿着,真是辛苦你了”
“你这是干嘛?举手之劳不费力,何况宝宝睡得很好,我没有出力”
婶推辞不肯要。
“您看着他,就是帮了我大忙了,您快拿着,给大叔下下酒也好”
“你看你,帮你看了一会小孩,就送这么多花生,这怎么好意思?”
“没事,拿着吧”
兰兰把这包花生硬塞到她手里,她没有再推辞。
“那多谢了,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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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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