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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吻,带着似有似无的情、欲,男人呼吸粗重,女人喉间轻吟。
洞房花烛,并没有曾经的热情澎湃,却带着少女般温暖的轻柔。
陆琛想要让沈浅,在洞房花烛时,感受最唯美的一场性、爱。
婚房早已布置完全,粉红色的纱帐高悬在床顶,圆锥状四散在床沿。
红艳如血的玫瑰花瓣铺满整张床,很快,被纠缠在一起的男女压碎。
花瓣随着中间的凹陷,簌簌扑落到男女的怀里。
头微微抬起,唇瓣相离,微眯着眼睛的沈浅感受不到那片柔软,朦胧中,双唇微张前去寻找。
陆琛低头轻啄,手深入沈浅后侧,一颗颗扣子解开,沈浅像褪去鱼尾的美人鱼那样,浑身赤、裸,躺在玫瑰花瓣中央。
男人呼吸急促了些。
沈浅枕着手臂,侧身而躺,看着男人手指微颤,脱掉衣服。
完美的身材展现在面前,强烈的男性气息,让沈浅睁了眼。
男人附身而上,挺身而入,女人呻、吟声起。
一上一下,一前一后,深入浅出,声颤如屑,喘息交错,狂风骤雨,闷声低吼,水乳交融,偃旗息鼓……错乱的喘息,粘湿的身体,喑哑的喉咙……
达到高、潮之时,沈浅眼前是男人的脸,烟花一片,瞳孔微扩,身体酥麻酸软。
陆琛趴在沈浅身上,休息了一会儿。
两人的皮肤贴在一起,还能感受到因高、潮起的一身鸡皮疙瘩。
待沈浅休息完毕,陆琛低头吻了她一下,带着她去浴室洗澡。
被陆琛抱着去了浴室,沈浅精神不济,双腿一沾地面,软酸一片,差点摔倒。
被陆琛一手捞进怀里,贴着他的身体站好。
“满意么?”
陆琛的双手顺着沈浅的腰滑落到双腿间,那里粘湿一片,似乎还能感受到男人一下一下的顶撞。
“嗯。”
任凭两人已做过多次,沈浅却仍旧感觉害羞脸红。
今夜与往常确实不同,陆琛更加温柔,她的感觉更加敏感。
陆琛一笑,给沈浅洗干净身体,擦了擦后,抱着她上了床。
两人的身体贴在一起,一前一后,沈浅能感受身后陆琛的炽热,陆琛能感受到身前沈浅的柔爽。
性、事之后,体内激情沉淀,往往能将情感无限放大。
男人的温情,女人的柔情,敏感细腻,无限回味。
男人的呼吸喷薄在耳畔,从耳垂到颈侧,柔软濡湿一片。
男人的心跳通过胸膛,震动着沈浅的后背。
“欢迎回到海里,美人鱼小公主。”
陆琛说。
双唇微抖,沈浅轻笑一声,身体翻转,抱住了陆琛。
未来,她的一生,都将在海里,与他牵手,共同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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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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