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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一时语塞,有些后悔。
他的温柔好说话让他们失了分寸,忘记眼前的人是那位不近人情、杀伐果决的陆总,他们惹不起。
正犹豫是直接道歉还是打哈哈过去,陆衍状似随意地拨了拨衬衣的袖扣,无名指的婚戒在阳光下璀璨夺目,“为什么不是我处心积虑苦追笙笙多年,终于得偿所愿?”
记者:“……”
刚换好礼服,提着裙摆过来的余笙僵住。
原本她是过来喊他的,这下她直接转身就走。
恩爱秀一次就够了,再来一次她吃不消。
楚星洛中场休息,远远瞧见独自回到婚礼现场的余笙,“恭喜。”
“谢谢。”
余笙谢的不止是他的祝福,还有他亲自给她的婚礼伴奏。
楚星洛问:“今天的如何?能不能惊艳到你?”
其实余笙没仔细听,她的注意力都在陆衍身上,“我觉得肯定有。”
她实话实说。
楚星洛也不是真要她点评,跟她闲聊说他的计划,“李家村的事,谢谢你。”
他下周回意大利,之后会封闭半年创作。
她在李家村要他放下枷锁,放开所有的技巧,所以,“我找到了初心。”
余笙很高兴:“恭喜。”
楚星洛再次祝她新婚快乐,还说:“现在的你真好。”
余笙愣了几秒,他目光看向被记者围住的陆衍,“他邀请我来的时候说,希望给你圆梦。”
她循着楚星洛的视线,记者给陆衍让出了一条道,他倏地抬头,看的也是她的方向。
隔着很多人,两人目光对上了。
陆衍步子顿了顿,大步朝她来。
余笙想起他刚才面对媒体的回答,笑了起来。
陆衍跟楚星洛打了招呼,他问余笙:“敬酒开始了?”
她主动牵住他:“嗯,差不多。”
她的敬酒礼服是长裙,裙摆手工缝了金线,两人走了没两步,陆衍低头替她半提住裙摆。
“这样可以吗?”
他看的是手里的裙子,既要让她好看,又得让她舒服,分寸挺难的。
余笙点头:“可以。”
阳光正好,他脸上都带上了柔光。
余笙跟上陆衍,她想起那首罗伊·克里夫特的《爱》。
爱情到底是什么?从前不在余笙的考虑范围,但爱上陆衍后,她渐渐明白了。
她想,爱情就是同他一起回家,一起吃饭,互相说“早安”
和“晚安”
。
余笙跟陆衍十指相扣:“我爱你啊,老公。”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每次最舍不得的就是打下“正文完”
三个字,所以,今晚《隐婚之后》正文完结咯!
非常感谢大家这么支持笙笙和小陆~
接下来还会有几章番外,两人的初识、婚后生活和宝宝都会有,依旧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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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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