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从柠更新时间:2025-07-13 13:24:44
*全文完,不定时修改,请支持正版;下一本《迟慕》已开*闷骚老古板X温软撒娇精|失忆梗|先婚后爱【文案】颜沐和陆延城的婚姻始于一场商业联姻。结婚三年,两人还是没有培养出爱情,颜沐决定及时止损,先提了离婚。陆延城沉默片刻,便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正如决定和她结婚一样冷静草率。颜沐庆幸做了正确的选择,正打算和闺蜜一起庆祝即将恢复单身,一场车祸让她失去了七年的记忆,醒来后发现病房里多了一个俊美矜贵,气质卓然,自诩她丈夫的陌生男人。闺蜜给她科普:你老公可是北城顶级豪门陆家的太子爷!他知晓她的每一个习惯,事无巨细地照顾她,就连闺蜜都感慨道:“怪不得你恋爱脑呢。”颜沐半信半疑地看着她:“真的吗?”闺蜜细数颜沐的恋爱脑事迹,“相信我,你超爱!”——颜沐仍有些怀疑,觉得自己不会爱上陆延城这种无趣的老古板。试探几次,发现闺蜜似乎是对的。不久后,颜沐觉得时机成熟,向当事人陆延城求证,“我们以前是不是感情挺好的?”陆延城眯了眯眸,忽略那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温淡一笑:“还不错。”果真如此。确定两人情比金坚,颜沐不装了,看着地上的雨水,露出骄纵黏人的本性,提醒他:“地面上有积水,会弄湿我的鞋。”这是要他抱的意思。陆延城听懂她的潜台词,无奈地扯了扯嘴角,解开衬衫袖口,俯身将她抱了起来。——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陆延城和颜沐保持相敬如宾,除了床上。于陆延城来说很好,符合他对婚姻的要求。他没想过颜沐要和他离婚。也没想过,失忆后的颜沐会变成娇气的撒娇精。更没想到,比起从前的相敬如宾,他更习惯她坐在他身上,边亲他边使唤他,软着嗓子喊他老公。1.先婚后爱小甜饼,甜甜甜2.失忆梗,女主后期会恢复记忆3.闷骚老古板X温软撒娇精 半熟夫妻[先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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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七年性子变了挺多的,倒也没有直接说爱不爱,不过咱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你动没动心我最清楚——”为了论证“颜沐爱陆延城”这一观点,叶清瑶举了几个例子。 “上次,我们一起逛商场,你看到一件大衣特别适合陆延城,就用你读研兼职翻译和实习赚的钱给他买了,六位数呢,你把刚拿的奖学金都贴进去了,我劝你为男人花钱倒霉十辈子你也不听我的!” “上上次,陆延城早上八点的机票到北城,你六点起床去机场接他,你居然为了接他早起!你平时没课都要睡到中午的!” “最离谱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你居然想着亲手给他做饭,我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你进过厨房吗?你居然为了一个男人进厨房!洗手作羹汤!” 越说叶清瑶越酸,颜小沐就是重色轻友的色胚!!她气哼哼地瞪着颜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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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锦,身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嫁到了县里面的工人家庭,老公帅气温柔,两人郎才女貌。可惜,时间一长,她却发现老公不过是个渣,为了一个银行的职位就和别的女人暧昧不已。你既无情我便休,宋锦想也不想的提出了离婚。唯一让她忧愁的是她的女儿,她担心她从来没吃过苦,正犹豫不已的时候,女儿泠泠却坚定的表示一定要跟着她。行!宋锦咬牙道,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养娃嘛,她可以做到的。她带着一个小拖油瓶,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离婚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过的!看吧,她这样,长得再好看也都很难再嫁出去的。所以说,为什么要离婚呢?忍一忍不就好了吗?宋锦冷笑,为什么要靠男人?靠自己难道就养不活自己和女儿?她还偏就不信这个邪!摆摊开店开公司建工厂宋锦踏踏实实的,一步一步走来,在这个光辉的时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还重新拥有了幸福的家庭。而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人们傻眼了嗯?离婚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不是应该很惨吗?居然还可以过得这么好?!什么?她还成了首富?!2宋泠的上一辈子,父母离婚,她爸抢到了她的抚养权,开启了她被忽视的人生,也促成了她和妈妈的爱恨纠葛。直到她在二十岁死亡之后,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是真爱她的人。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1985年,这一年她五岁,爸妈正在酝酿离婚。她妈宋锦正在犹豫自己创业风险太大,朝不保夕,考虑要不要把她先留在她爸家里生活个几年?她赶紧摇头,不要!她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妈妈。3宋泠发现,她妈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原来,男人算什么,她妈自己就是大佬!宋锦蹲下来看着女儿,这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除了你自己。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当然,还有你妈我。宋泠好好的,我也要成为大佬!PS与排雷1看了很多爸爸是大佬的,想写一本妈妈是大佬的。主线是妈妈的创业故事和女主的成长。双女主,可能妈妈的戏份也更重一些,事业爽文。2本文背景年代大概为19852008,并不仅仅是80年代。另外,每个人的年代回忆都不一样,且有艺术加工,请勿考据。3女主和妈妈都有CP。4女主前世懦弱,女主妈妈前世也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对前几章有意见的不妨再往下看看,实在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momocha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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