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oicq789789(John.law)更新时间:2026-01-15 20:18:04
我和妻子林慕晴同龄,和她是高中的同窗,毕业以后很幸运的又考上了同一个大学,漂亮而又开朗活泼的她,大学里私下被我们男生评为校花之一,她有的不仅仅只是美貌,她大学里一直是以很优异的成绩拿着每年的奖学金。可是,聪明和漂亮还不足以概括她的一切,慕晴父亲早逝,继父是台湾的一个大企业家,对她也是特别的宠爱,可以说,在大学时代,美丽聪明,活泼多金的她,基本上便是我们所有男生心里的公主的标准。慕晴在大学毕业以后,便去了美国留学深造,在拿到金融与商业的双硕士学位之后,26岁的她,便回国进了她继父在上海的分公司,短短三年,上海鸿天致远成为了华东地区最大的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之一。她也一路升职,才29岁就凭自己的能力坐到了鸿天致远华东地区副总裁的职位。 绿婚记之白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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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还有眼罩,塞口球和振动假阳具。她的这些情趣用品在床上摆了一堆,她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老公,其实我早就好想你能陪我玩这些了……可是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不过这些东西可都是你给我买的哦!所以你不许笑我!” “都是我买的?”我笑着拿起了那一捆红色的绳子,还有眼罩和SM的塞口球“这个我可不记得我买过啊!” “讨厌!”慕晴娇嗔地一把抢过我手上的东西,“说了不许笑你还敢笑我!那我不要你陪我玩了!” “别生气嘛,老婆!”我陪着笑脸连忙哄着她说道:“老婆想怎么玩,老公都一定让你开心,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慕晴给了我一个娇媚的笑容,她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把绳子递给了我,“老公你先拿着,”她转身跪在了我的面前,把自己两只手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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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下本成为霸总文学里全能但摆烂的秘书同系列完结文饲养杀殿日常花弥穿越了。 按理来说,重生这种好事必然紧接着就是逆袭,成为学霸,变成有钱人。 但 她重生的方式一言难尽。 她重生在了战国。 变成了一位公主,你以为战国的公主是个好差事?不,那只是联姻的工具。 就在她为自己的人生感到悲哀时,她发觉 自家亲妈好像不是人。 不,她不是开玩笑,而是作为待嫁公主的她,看到了亲妈竟然弄死了亲爹! 而且亲妈还有尾巴和耳朵! 夭寿啦! 这个世界竟然还有妖怪吗? 很不凑巧,她好像是妖怪的孩子。 当知道老母亲是狐狸,她父亲是蛇。 花弥沉默了,那她是什么?狐狸蛇?蛇狐狸? 等下,蛇不是有两根 哦,不对,她是母的,她一根都没有。 突然庆幸ing 就在她苦逼的看着亲妈成为城主,而自己成为了唯一的公主,感觉或许可以再努力苟一下的时候,她忽然得知,她亲妈有个朋友叫凌仙姬! 而凌仙姬有个儿子叫杀~丸。 很好,这道题她会,杀殿未来还有个半妖弟弟。 花弥再次沉默,别问,问就是她想死一下。 蜕变结束后,花弥从狐狸变成了蛇。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闻到一股清冷犹如霜雪的好闻气息,意识瞬间迷离,心脏为之疯狂跳动,不由自主的走上前,迷迷糊糊的抱住对方,毫不犹豫的吻 没吻成功,她被迫化作原型,被白犬摁住七寸,脑袋朝下,狂揍。 花弥嗷呜 杀殿呵,杂碎 2024429留 1cp杀殿 2战国养成系,拆杀铃(作者不吃) 3不走原著剧情,大概是基建日常流 4存稿十万或者1000收开坑,开坑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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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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